2012年8月19日 星期日

法律制度就跟老婆先生一樣, 遇到惡男人惡女人 就該休掉他們


人民是主人 法律制度為人而設 不是人為法律制度而活 法律制度只是工具,不是目的.
做為每個個人本體 都應該自己必須硬起來, 對抗不公義的制度與惡劣既得利益者, 先為自己的權利與清白勇敢捍衛,其他人才會尊敬你,認為你才有能力也捍衛所有人的基本權利....理性代表意義不只是溫和,該出手時不出手,不叫理性,叫做非理性懦弱....
大豬公不會有為爭取自己權利而努力的這實力, 如果臺灣人渾渾噩噩 ,再相信惡法亦是法,對於不公不義的制度或法律還談尊重的這些牛鬼蛇神之說, 最後自己就變成大豬公..
惡法不是法 ,法律制度因人而設, 非人為法律制度而活 ....沒有尊重基本人權公平正義的法律, 是惡法! 那些提尊重惡法與制度的藍綠政客 ,基本上都是既得利益者, 這些人應該被唾棄, 被推翻的.....人們應該對抗, 反對惡法, 而不是尊重他, 就像政府制度一樣 ,不行的就推倒他!!

被害者(死人) 是沒有說話權力的 !
套句類似古龍小說常見情節
那扇門隱隱地開著, 冷風徐徐襲入. 屋裡竹凳上,橫躺著一個人, 靜默默無語, 為何無一絲聲息? 因為他死了 ,死人是不會說話的⋯⋯
沒有人聽過死人說過一句話....
你活著的時候,不敢為自己或他人權利仗義相挺,哪天當你被害,通常也隨著那架賤骨頭,含冤九泉之下
要想擁有話語權, 必須喚醒民眾, 搶回自己該擁有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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