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話與爆料
有誰臉上會寫著黑道二字呢???
一個團體 比較重要的是紀律與法治 ...
不循紀律與法治爆料, 任何人都可以指責敵視對方為黑道 這樣子沒完沒了 ....
檢舉也許是對的, 但檢舉應該要有檢舉規範.
如果一方面檢舉, 一方面爆料這很可議,
看來一些人的思維, 仍不脫國民黨那套 媒體爆料 可悲!
當然這個團體, 建立不了其團體的紀律與法治 更可悲...公權力不彰的社會 只能私下械鬥或爆料解決???
公權力不彰的社會才會有歌頌水滸般的""替天行道??""械鬥或演變成今日的爆料行為!
執政黨 ,主要在野黨, 一丘之貉, 分贓政治 ,完全沒法治與紀律, 完全建立不起公權力.
這就是名嘴,名人讓台灣沉淪的 最大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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