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 星期一

借銷售贖罪券 以充國庫

借銷售贖罪券 以充國庫+獎勵窩裡反條款:
坐牢是貪官轉移財產時 才用坐牢 逼他還錢, 勞動改造 不是壞事 不勞而獲才是問題,唯有鉅額罰款,可以有阻嚇力,檢舉者可以獲得罰金的commission 10% 或20%...
我真正想推銷的贖罪券 是這種贖罪券!
對於貪官 我認為貪官貪的是錢 你關他 意義不大, 我們用錢來對付錢 ,貪官貪了個一萬元 我們重罰他 10倍 , 罰金要按照貪的金額等級數增加,
貪十萬元以下 罰十倍 ,一百萬 十五倍, 一千萬 二十倍 ,一億以上 30倍. 貪官家屬如涉及收贓同罪,並立即查封凍結貪官家產
我們不需要貪官坐牢, 需要坐牢的情況是, 貪官無法繳納罰金 我們就用坐牢, 讓他在牢裏強制工作, 來還這個罰金.罰多久 工作多久 下農場勞改!
不僅是家屬 參與洗錢的白手套 同罪 視同貪官 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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