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5日 星期二

一部 四十章經 ,隨人不同使用目的 解釋不同...


一套 四十部章經 ,隨人不同使用目的 解釋不同...所以世俗宗教, 各自立門派 ,各據山頭.
信仰必須超越世俗宗教 才能穿越境界 ....

把宗教帶進法律就像把四書五經帶進法律 是好事?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是說對待 強勢敵人的時候 當犯人已經被捕 關在牢裏 他就已經屬於弱勢 殺害弱勢 非常糟糕

殺死不該死的人,救活不該活的人....用民意決定誰該死 誰該活 是上帝本意嗎? 把宗教 聖經帶入法律政治 是否一樣會有因為不同的人解釋不同聖經章句 產生的問題呢? 信了 你就信了 但按照你的意思引經據典 顯然你只是把聖經當成了你自己的工具 這上帝 還是上帝嗎? 你還真以為 上帝授權給你 成了他的發言人了嗎?


請特別小心那些撿到上帝一根鳥毛, 就拿來當令箭的 傢伙. 凡不公不義的事件發生 ,這些傢伙往往就是身涉其中....


Quoted
王建煊:聖經說賞罰分明就是公義??

王建煊昨受訪指出,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口口聲聲說,死刑犯被一槍打死人權在哪?但有沒有想過被害死的人,他們的人權又在哪裡?身為虔誠基督徒的王建煊說,基督教的神是「公平正義的神」,聖經說「公義使邦國高舉」,「賞罰嚴明」就是一種公平正義。他提到,死刑犯被槍決前還會先施打麻醉針,讓死刑犯不會感到那麼恐懼,但當被害人被殺時,卻是恐懼得不得了,必須要注意被害人的人權,才會讓作奸犯科的人有所顧忌。

Unquoted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2122500142.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