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日 星期四

I swear ....

在宮殿裡,還有一張圖是德皇伸出拇指中指食指 ,對著教宗發誓
“I  swear”Mr.Koch說右手發誓呢,左手就在背後比手勢
說此誓約不算,這可能是為什麼後來歐洲在法庭上,要求作證的人
乾脆左手放在聖經上的原因吧.心若不誠誓約有何用呢?
就算發了誓又怎能約束人呢? 如果真可行,
以前美國殺妻案的辛浦森就不應該被判無罪了,
這是很簡單的原則,發了誓以後,該說謊的人還是照樣說謊.
不同的是你說的謊要足夠讓陪審團相信,那即使是假也是真.
這就是法律了,政治又何嘗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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